下面的文章,寫了一天,最後還是放棄了。因為還是有些環節有問題,特別我是引用別人的觀點,可是有些環節,我連不起來。所以,本來是想要投稿的,最後還是放棄了。不過,有些部分算是很認真的思考,反覆提煉文字,所以還是放在BLOG上,作為一種練習。隨著時間的歷練,我也慢慢可以開始放下我的文章。不再像過去,一定要想買樂透般,縱使知道不會上,還是抱持著姑且一試的心態。其實,對我而言,這種僥倖的文章,也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。現在應該是要寫出一些我真所想,而且真的想通的議題,這樣才會使得文章有力量。
以下這篇文章中,開頭取自生活經驗,對於不公平的關注,然後引到房價過高的問題。緊接著,開始討論劉屏對於美國奢侈稅經驗的立論,然後提出反駁的理由。這裡引起我的注意是,我發現Sandel已經將這些理由條列出來了,縱使討論的議題不同,但是立論十分接近,這也是讓我特別驚訝的地方。其實,很多議題,可以用一些簡單的方式,歸納出論證。這包括自由至上主義、功利主義、康德的自由主義等等。
不過,當Sandel從自由,社會,美德三面來切正義觀時,我開始有些慌了。然後呢?我不知道啊!這三者,Sandel似乎是要說,美德很重要,美德是關於我們對於人的理解,什麼是良善的人,良善社會,但是問題,Sandel也沒有說,這一定就是這樣。他還是保持開放的態度,只是指責自由主義純粹從中立、程序的觀點來看。可是,Sandel是接受亞里斯多德對於人的界定嗎?這種肯定,首先,誰會同意呢?只有Sandel自己認定,可是這也是困難之處。因為,理論上的可欲,可是實踐上沒有可能,這也是政治哲學的困境。換言之,真正好的政治哲學,除了理論上可欲,實踐上應該還要可行。否則,講了半天,我真的不知道,然後呢?
所以,我的問題是:S到底希望什麼樣的良善社會。他說這是可以討論的,可是這種討論,就意味著不一樣。不會像勞爾斯說,就是那兩個原則,找到了,這就是社會建立基本架構的根本。結束了。至於,是否可行,當然,勞爾斯會說,這是理念上的可欲。但是實踐上,希望大家遵照。不過,應該說,至少提出了一個東西。那S的方案,到底是什麼,批評了自由主義,然後自己卻說,我更看重的是公民的參與。可是公民如何參與呢?參與之後的方案是什麼?就變得非常模糊了。所以,我不贊同劉屏的觀點,可是,我只能指出有很多種的解釋的方法,亦即,有不同的正義觀。可是,這本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。然後呢?這裡就是我文章的困境了。本來是想說,就用目的論的觀點,可是E亞里斯多德目的論,目標開得很大,不是針對個別政策,直接跳到良善的公民。這更是大哉問了。我光房價政策,就要跳到對於良善公民的認定。這會不會太八股了?令人有些害怕。更何況,西方有西方的良善公民,東方有東方的良善公民,這種典範,要怎麼說呢?當我引東方時,這些東方已經是古代了;當我引西方時,更顯得格格不入,我想這是社群主義的困境。當然,Bell竟然能從西方人到東方來談社群主義,這也非常神了。能夠進入東方世界,然後說,社群主義可以如何整合到東方的規範當中。我想這確實是機緣與功力才能作得到的。
無論如何,我覺得思考這條路,確實不容易,只有慢慢加油了。不過,確實不能在執著於書上,開始要有自己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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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公平!」一般人對於公平或正義的關注,往往先來自於負面經驗的直觀感受。譬如,看到有人考試作弊得高分,我們指責不公;在體育競賽上,若看到裁判偏袒,我們義憤填膺;面對高不可攀的房價,無力購屋或被高額房貸壓著喘不過氣的我們則想高喊:這是不公不義的社會!但,什麼作為才是公平?
什麼是公平或正義?這是政治哲學中的大哉問,很難有定論,但是透過一些條理分析,或許可以釐清人們的價值判準,進而尋求討論、對話的焦點。以最近政府準備推出的奢侈稅為例,昨日劉屏 先生專欄中,從自由與市場經濟立論。他指出富者購買奢侈品是其自由,政府無權限制。其次,盡量不受限的市場經濟才能使資源獲得有效率利用,增進整體社會最大利益。否則,富人可以赴國外投資,或不消費造成工人失業,政府收不到稅,甚至還要補貼失業津貼。所以,依其觀點,打壓房市的奢侈稅並非公平,既違反個人自由,又傷害社會利益。
但是,即使同樣從自由、社會利益立論,也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說法。首先,就自由而言,一般受薪階級終其一生,也難購得立椎之地;既使購屋,高額房貸摧毀多少人夢想,這些人又有何自由追尋自主生活?其次,對於整體社會利益來說,建商、投資客、仲介聯合炒作,彼此瓜分,真正獲利的只有少數人。因為現行房屋買賣,短期交易轉手,政府是課不到土地增值稅;而且房屋稅也非以實際交易價格徵收,房價也缺乏透明化機制,致使市場機制受到扭曲,資源無法有效利用。此外,雖然短期內,房市似乎帶動營建相關產業興盛,但是房市過熱造成的泡沫化徵兆,已經一再被學者專家提出警告,這也是嚴重傷害整體社會利益。因此,目前打壓房市當然是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措施。
不過,哈佛大學Michael Sandel教授在其《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》書中,認為除了從上述自由與社會福祉思考公平正義的問題,他還有一個較特別的觀點,值得吾人參考。他認為當人們關注正義、不義時,其實多少隱含了對於美德的理解。譬如房價不斷攀升,人們氣憤的是,投資客不應該如此炒作人們安身立命的住所,因為這些人哄抬,致使有人連基本的住所都買不起,或者有人因揹上過重的房貸,不敢成家或生育孩子。因此,人們認為炒作房子是不對的,賺錢也應有一定的分寸。
所以,在思考正義問題時,至少就可以聚焦在自由、利益與美德上,不同的人對於此三者評價權重不同,而產生不同判斷。但Sandel教授並非要強調價值的多元分歧,相反的,他試圖從一種目的論觀點,提供社群中人們尋求共識的方法。這種方法就是在思考政策時,應該首先探討這項政策的「目的」為何,而這種目的之設立,是經過對話、論辯的。譬如,我們若認為一個好的房屋政策,根基於台灣地小人稠以及傳統觀念影響,應該努力做到「住者有其屋」(可修正為包括長期租賃)。那麼政府就應該積極介入房市,任何打房措施,甚至大量提供社會住宅,不僅對弱勢也鼓勵民間大量興建長期租賃的房舍,或者立法更優惠保障目前租屋者的權益,這些都是符合前述目標的適當方式。換言之,什麼是公平,什麼是不公平,其實牽涉到整個政策目的為何。
因此,常有評論指出,當前政治人物缺乏整套理念,只是順著民意遊走,最後常常進退失據。這裡的「理念」,就是希望公眾人物能將政策追求的「目的」講清楚。透過說服與論辯,訴諸民眾的判斷。而非如現在許多政策方案,常常是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,彼此藥方卻又相互扞格,使得各方都批評不滿,造成動輒得咎,更遑論能夠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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