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昨到F大演講關於功利主義的題目,今天仔細想想,好像有些問題。特別是我是試圖將功利主義與經濟學的效用極大化,兩個合併討論。因為經濟學的個人追求「效用極大化」,試圖運用在各種人類行為上面,甚至當我堅持個體自由權利時,我也可以說,因為個體自由權對我而言就是我的效用極大化。如此,變得難以區別功利主義與其它主義的差別。
2. 所以,從個體層次上,邊沁的功利主義觀點,追求快樂主義(快樂-痛苦),就是道德。什麼樣的情況,人們不會選擇痛苦。所以,當我們快樂時,就是善的;我們痛苦時,就是惡的。可是,當我們在核災中拯救人類時,我們很痛苦啊!邊沁認為這也滿足了我們的為了拯救全人類的「效用」,所以我們感到「快樂」。那種內心滿足的快樂。可以想見,這裡的「快樂」與否,其實太主觀了。而且每個人都可以下判斷。到不如用個比較抽象的詞彙:「功利」來形容。這樣反而會比較清楚。
3. 所以,功利主義於經濟學確實有許多相似性。我結合兩者來說,也不是完全錯誤,只不過戰場開太大,我自己沒有把握處理。特別是個體層次與整體層次的差異,我必須在分清楚來陳述。
2 則留言:
邊沁的功利主義裡的快樂是指以絕大部分的人的快樂為主吧?不是你說的核災勇士的自己快樂,而是那些受災戶的快樂吧?
有道理!
可是,核災勇士為何要這麼做呢?
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?
這是義務?還是?
人們為何要跟著這種功利主義走呢?從整體層次可以理解,可是個人層次,我就不是很理解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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